民俗吉凶日篇 十二建星
即建、除、滿至開、閉是也。如子年,子上起建,醜為除,順數而去;醜年,醜上起建,寅為除。建為歲君,為元神,為眾吉眾凶之主帥,可坐不可向,在山,在方,疊吉星則大吉,疊凶星則大凶。
建:為太歲,可言可凶。
除:為四利之太陽,小吉。
滿:為天富,小吉;為土瘟,又為四利之喪門,凶;又為飛廉,大凶。
平:為三合,又為土曲,大吉。
定:為歲三合,吉;為魁罡顯星,吉;又為地官、符畜官,凶。
執:為四利之死符;又為小耗、淨澗煞,凶。
破:為歲破,又為大耗,凶。
危:為極富星,為穀將星,又為四利之龍德,大吉。
成:為三合,為天喜,大吉;為飛廉,又為四利之白虎,小凶。
收:為四利之福德,小吉;又為皇帝八座,小凶。
開:為青龍、大陰,為生氣、華蓋,為宮國星,上吉;又為四利之吊客,小凶。
閉:為病符,凶。
右十二星,於選擇為大綱。此內平、成、開、危最吉;定、除、次吉;破,大凶,其禍最久。
民俗吉凶日篇 年枝五鬼方位歌
寅年在寅申在申,一年一宮逆行輪,
卯歲在醜醜在卯,酉年在未未酉存,
戌建居午午居戌,辰歲臨子子臨辰,
巳年占亥亥五鬼,亥歲沖巳巳鬼臨。
民俗吉凶日篇 金神方位歌
每年地支四金神,惟有乙庚只巳辰,
甲巳年午未申酉,丙辛歲卯子醜寅,
丁壬在寅印戌亥,戊癸居子醜酉申。
民俗吉凶日篇 蠶官蠶命方位
亥子醜年,蠶官在未,蠶命在甲;
寅卯辰年,蠶官在戌,蠶命在亥;
已午末年,蠶官在醜,蠶命在寅;
申酉戌年,蠶官在辰,蠶命在巳。
民俗吉凶日篇 力士、奏書、蠶室、博士 居四隅卦
太歲在南方,坐巳午未,力士居坤宮,奏書居巽官,蠶室居艮宮,博士居乾宮。
太歲在西方,坐申酉戌,力士居乾宮,奏書居坤宮,蠶室居巽宮,博士居艮宮。
太歲在北方,坐亥子醜,力士居艮宮.奏書居乾宮,蠶室居坤宮,博士居巽宮。
太歲在東方,坐寅卯辰,力士居巽宮,奏書居艮宮,蠶室居乾宮.博士居坤宮。
民俗吉凶日篇 年幹破敗五鬼方位歌
甲壬二歲居巽方,乙癸須知艮宮藏,
丙坤丁震戊離位,已坎辛乾庚兌防。
右五者默識因妙否,則看年神方點陣圖。以上諸煞,大煞避之。中煞制之,小煞紛紛,不必論也。制煞之要,古語有雲:“干犯幹制,支犯支制,三合犯三合制,納音犯納音制,化煞犯化煞制,飛宮犯飛宮制。”此確論也。然制之之訣全看月令,必本煞衰月制煞,旺月乃可。惟太歲、炙退另論。
諸煞聚會之方則勿犯。
煞與太歲同宮則勿犯,犯之則犯歲君矣。
金神煞屬金,戊己煞屬土,丙丁煞屬火,從幹自具五行也。其餘諸煞在寅卯辰方,屬木,在巳午未方,屬火,在申酉戌方,屬金,在亥子醜方,屬水,隨方以分五行也。辨衰旺克制仿此。
民俗吉凶日篇 大將軍歌訣
寅卯辰年坐子宮,巳午末歲寄卯東,
申酉戌將占午位,亥子醜年居酉中。
民俗吉凶日篇 論將軍方位
將軍與宰相同權,居子午卯酉四正位,一坐三載。但每月吊替出巡,輪轉九宮,周而復始,非三年靜坐一處,正在本位,因不宜修,即出巡之所,亦當月避,下其本位,憲書可查。若尋其宮所,須用五鬼遁法。如不曉遁法,月天干,用掌訣飛宮,如丙寅年正月,是庚寅,則是庚子將軍,若四月修造,以飛宮掌訣,將月建癸巳入中宮。順飛庚子到震,此是行宮將軍到也,修東為犯行宮將軍,修北卻不犯。五月修造,即以月建甲午入中宮,順飛庚子到坤.修西南為凶行宮將軍,修北亦不犯。若六月修造北方,以月建乙未入中宮,順飛庚子到坎,是合寅卯辰年,將軍臨于北地為正煞,犯之最凶。知此,餘可類推。
民俗吉凶日篇 月家凶煞之最
惟大月建大凶、大惡.占山,占向,占方,占中宮,俱凶,動土更凶,修造犯之,主報家長。
民俗吉凶日篇 大月建歌
甲庚丁癸起艮鄉艮宮起正月 乙辛戊年起中央中宮起正月,丙壬己年坤位發坤宮起正月,逆走九宮定建方。
民俗吉凶日篇 小兒煞歌
陽起中宮陰起離陽年中宮起正月,陰陽二年皆順推,一月一宮周複始,遣臨莫修凶可避。
小兒煞大凶,占山,占向,占方,皆宜進,修造犯之,主傷十五歲以下幼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