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神子文章
選擇工作四法則
2026年10月26日・生活隨筆
來算命,香港人一定問工作。選擇什麼工作、那個行業、那個部門、那個職位。
一問現在,二問未來,三問到退休都有.
百貨應百客,有人求發達,有人求安穩,有人求升職,有人求專業。
歸根究底我簡單悟出並總結了三加一法則,近日事忙,怕忘記了,先寫下。
三加一法則
第一:做得好
第二:自己想做
第三:搵到錢
第四:有意義
三必佔其二
第一第二第三點,必佔其二。若工作不能滿足三中之二,可決斷離開。除非為世所逼,否則不應該做此選擇。
先補充第三點:「搵到錢」,先衡量背景、人脈、能力和身體狀況,客觀地看,發白日夢是沒意義的。
得一和二「做得好又自己想做」,是件開心差事。金錢回報不夠可逐步調整,滿足感大可彌補之。
得一和三「做得好又搵到錢」,沒有了「自己想做」,這大都數發生在專業人仕和睇錢份上中高層職位的人上。四個字「睇錢份上」解釋了一切。
得二和三「自己想做又搵到錢」,是個幸運份子,偏偏世上很多,是被上天眷顧的一群。
三中三、四中四
三點全中,開心快活。一份工作「做得好、自己想做、搵到錢」,何其快哉。
錦上添花的一筆,是第四點「有意義」。一份「做得好、自己想做、搵到錢、有意義」的工作,夫復可求。
如今是充滿 Sole proprietor / Slasher / Freelancer 的 AI時代,選擇工作更應無拘束。若遇大石擋路,步一退慎思良策,總有路可走。